我們信主後常常向主認罪悔改,但過後仍然活在犯罪認罪的循環中,向主認罪悔改後還能常常犯罪是真實的悔改嗎?怎樣才能脫離罪的捆綁達到真實悔改呢?以下關於認罪悔改的經文和相關內容幫你找到路途。

真實悔改

相關聖經經文:

馬太福音 3:2

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


馬太福音 18:3

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迴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


路加福音 13:3

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


啟示錄 2:16

所以,你當悔改;若不悔改,我就快臨到你那裡,用我口中的劍攻擊他們。


路加福音 5:32

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


啟示錄 3:19

凡我所疼愛的,我就責備管教他;所以你要發熱心,也要悔改。


啟示錄 3:3

所以要回想你是怎樣領受、怎樣聽見的、又要遵守,並要悔改。若不儆醒,我必臨到你那裡,如同賊一樣。我幾時臨到,你也決不能知道。

相關神話語:

「耶穌當時作的工作是救贖整個人類,凡信他的罪就得以赦免,你只要信他他就救贖你,你只要信他就不屬罪了,你就從罪裡出來了,這就是得救了,因信稱義了。不過在信的人身上還有那些悖逆、抵擋的東西,這還得慢慢脫掉。得救不代表人完全被耶穌得著了,乃是代表人不屬罪了,罪得赦免了,你只要信他就永遠不屬罪了。」

「人未經救贖以前,已有許多撒但的毒素種到人裡面了,人經過撒但敗壞幾千年,裡面已經有抵擋神的本性了,所以人被救贖出來之後,只不過被贖回來了,就是用重價將人買回來了,但人裡面的毒性並沒有去掉,就這樣的污穢的人還得經過變化才有資格事奉神。藉著這一步審判刑罰的工作,使人對自己裡面污穢敗壞的實質完全認識到,而且能夠完全變化,成為被潔淨的人,這樣,人才有資格歸到神的寶座前。今天所作的這一切的工作都是為了讓人能夠得潔淨,讓人能夠有變化,藉著話語的審判刑罰,藉著熬煉,脫去敗壞得著潔淨。這步工作與其說是拯救的工作,倒不如說是潔淨的工作。實際上,這步也是征服的工作,也是第二步拯救的工作。人被神得著是藉著話語的審判刑罰達到的,藉著話語熬煉、審判、揭示,把人心裡所存的那些雜質、觀念、存心或者個人的盼望都給顯明出來了。人雖然都經過了救贖,人的罪都得著了赦免,這只能說神不記念人的過犯,不按著人的過犯來對待人,但人活在肉體之中沒有脫離罪,只能是繼續犯罪,不斷地顯露撒但的敗壞性情,這就是人所過的不斷地犯罪,也不斷地得著赦免的生活。多數人都是白天犯罪,晚上認罪,這樣,即使贖罪祭對人來說永遠有效,也不能將人從罪惡中拯救出來,這只是完成了拯救工作的一半,因人還有敗壞性情……是比罪更深的、撒但種到人裡面的、根深蒂固的東西。人的罪不容易發現,就人這些根深蒂固的本性人就沒法發現,非得藉著話語的審判來達到果效,這樣,人才能從此起頭逐步達到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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