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我們講的第一類是外邦之人的生死輪迴。那現在我們講第二類,各種有信仰之人的生死輪迴。「各種有信仰之人的生死輪迴」這個話題也很重要,也是很有必要讓你們了解到的一些內容。先說說有信仰之人這個「信仰」都指哪些信仰,就是指猶太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蘭教、佛教這五大宗教。除了外邦人之外,信這五種宗教的人佔世界人數的比例很大。這五種教派中,專職信的人——這幾個教派專職的教徒不是很多,但是它的信眾還是很多的。這各種教派的信眾,他們死後會去到一個不同的地方。所說的「不同」是與誰不同呢?是與我們剛剛講的外邦人、沒有任何信仰的人不同,他們死後會去到一個不同的地方,就是不同於外邦人死了以後所要去的地方。靈界也會根據他們生前的所作所為對他們作出判斷,然後對他們作出不同的處理。但是為什麼把這一部分人放在一個不同的地方來處理呢?這裡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這個原因是什麼呢?我舉一個例子告訴你們。
就拿佛教為例,告訴你們一個事實。一個佛教徒,首先他是皈依佛門的,他知道他的信仰是什麼。當一個佛教徒削髮為僧或者為尼之後,那就意味著他這個人脫離了紅塵,遠離人世間的喧囂,日日誦經唸佛、吃素,過著清貧的日子,過的是青燈冷油相伴的日子,他就這樣度過他的一生。當他的肉體生命結束的時候,他會對他的一生作一個總結,但是在他心裡不知道他死後要去哪兒、要去見誰、要有什麼樣的結局,他自己心裡也不清楚,他只是盲目地帶著一種信仰度過這一生,然後又帶著盲目的願望與理想離開人世。當他離開人世之後,他肉體的生命就這樣結束了,他肉體的生命結束之後,他會回到靈界他原來的地方。他這個人是否能投胎轉世繼續他的修行,那就根據他生前的行為,根據他生前的修行。如果他這一生沒有任何劣跡的話,他將被很快送回到人間第二次輪迴,他又再次削髮為僧或者為尼。這樣為僧為尼三到七代以後,就說他的這個肉體生命按著第一次那樣的規律修行,然後肉體生命結束回到靈界,接受靈界的檢驗,檢驗之後沒有任何的問題,他就可以繼續回到人間,繼續修行,就是他再次進入佛門繼續他的修行。這樣三到七個輪迴之後,他再次回到靈界,回到他每一次肉體結束的時候來到的那個地方。如果他的各方面條件、他在世的行為符合了靈界的天條的話,他便從此就留在靈界,不再投生做人,也不會再有來在人間作惡而受懲罰的危險,不再經歷這樣的過程,而是在靈界根據他的情況擔任一個職務,他擔任職務這事就是佛教的人所說的「修成正果」。你們聽明白了吧!佛教所說的「修成正果」指什麼?修成正果就是在靈界能夠當差了,不再投胎了,也不再有受懲罰這事了,更沒有投胎做人的煩惱了。那他們還有可能投胎做動物嗎?絕對沒有了。意思就是什麼呢?他在靈界留任了,不會再轉世做人了。這是一個修成正果的例子。
對於沒修成正果的人呢?當他回到靈界之後,經過靈界有關差役的檢驗、核實,這個人在世的時候沒有好好修行,沒有遵照佛教所規定的老老實實地誦經唸佛,而是作惡多端,行了不少的惡。當他回到靈界的時候,靈界會對他的惡行作出判斷,然後他就受懲罰了,這是不可例外的。那這樣的人到什麼時候能修成正果呢?就是到他哪一代沒作惡,回到靈界一看,這人生前沒有任何劣跡。好!繼續投胎,繼續誦經唸佛,過青燈冷油的日子,不殺生,不吃肉,不參與世人的事,遠離人世間的煩惱,與人之間沒有任何的糾紛。在這樣一個過程當中,他沒有作惡,然後回到靈界,靈界對他所做的、所行的檢驗之後,繼續把他打發到人世間,這樣還是三到七個輪迴。如果中間沒有什麼差錯的話,那他的修成正果就不會受到任何的影響,就可以成功了。對於各類有信仰之人的生死輪迴,就是有這樣的一個特殊的地方,他們能修成正果,能在靈界擔任職務,這就是一個與外邦人不同的地方。首先,能達到在靈界擔任職務的這樣的人在世上活著的表現是什麼?必須保證絕對不作惡,不能殺人放火,不能姦淫擄掠,如果坑矇拐騙、偷盜搶劫就不能修成正果了。就是說與任何的惡行掛上鉤、沾點邊都不可能逃脫掉靈界所給他的懲罰。靈界對於修成正果的佛教徒會有一個合適的安排,也可能安排他們去管理那些似乎是信佛教、似乎又是信天老爺的人,給他們一個範圍,也可能是管理外邦人,也可能就是一個小小的差役,這是根據各類靈魂的性質來分配。這是佛教中的一個例子。
在我們所講的這五個信仰的類別當中,基督教比較特別。基督教特別的地方在哪兒啊?他們是信真神的。信真神的怎麼被列在這裡了呢?因為基督教僅僅是承認有神,但還是抵擋神、與神為敵的。他們將基督重釘十字架,與神的末世作工敵對,結果被顯明淪落為信仰團體。既然說基督教是一種信仰,那就肯定僅僅與信仰有關,是一種儀式,是一種教派,是一種宗教,與真實的跟隨神的人的信仰是兩碼事。在這兒之所以把它列在這五大宗教類別裡,是因為基督教已經淪為一種與猶太教、與佛教、與伊斯蘭教同等地位的教派。這裡大多數的人他們不相信有神,不相信神主宰萬物,更不相信神的存在,而只是用聖經來講述神學,用神學來教導人行善,教導人受苦,教導人做好事,就是這樣的一個教派,是只注重神學理論的一個教派,是與神經營拯救人的作工毫無瓜葛的一個教派,是神所不承認的跟隨神之人的一個教派。但是對待他們,神也有一個原則,並不是把他們像對待外邦人一樣隨意處理、隨意處置。同樣地,把他們像對待佛教徒一樣,如果一個基督徒生前能夠恪守己身,能夠嚴格地按照十誡、誡命,按照律法去要求自己的行為而度過一生的話,他們也要經過同樣的時間的輪迴才能真正地達到他們所謂的「被提」。達到所謂的「被提」之後留在靈界擔任職務,做靈界中的一個差役。同樣,如果在世的時候有惡行,有太多的罪惡,犯了太多的罪,不可避免地也要受到不同程度的懲罰,也要受到不同程度的處理。佛教中說的「修成正果」那是上了極樂世界,而基督教他們有一個什麼樣的說法呢?就是「進入天堂」「被提了」。真正能「被提」的人,也是經過了三到七個輪迴,然後死了以後就像睡了一樣來到靈界,如果合格的話就可以留任,這樣他們就不再像世人一樣有簡單的或者是常規的輪迴了。
所有這些教派當中,他們所說的結局、他們所追求的結局與佛教的「修成正果」是異曲同工的,是類似的。神對於這幾個教派中能夠嚴格地按照教規去行的人,對於這一部分人,神給了他們一個合適的歸宿、合適的去處,給他們一個合適的處理,這完全合理,但是不合人想像。你們現在聽完對基督教的人這樣的處理,你們心裡有何感想呢?你們會不會為他們鳴不平啊?會不會替他們惋惜呀?(有點。)這也沒辦法,他們也是咎由自取。為什麼這樣說呢?神作工作是真實的,神是活的、實際的,神作工作是面向全人類、面向每一個人的,他為什麼就不接受呢?他為什麼就瘋狂地抵擋、瘋狂地迫害呢?他有這樣的結局就已經很不錯了,你們怎麼還惋惜呢?對他們有這樣的處理就已經很寬容了。按著他們抵擋神的程度就應該都滅了他們,但是神並沒有這麼作,只是把它當成一個普普通通的教派來處理。那別的教派還用細說嗎?因為所有這些教派他們的宗旨都是什麼呢?行善,不作惡。多受苦,別作惡,說好話,行善事,別罵人,別論斷人,遠離是非,做好事,做好人,大多數的教義都是這樣的。所以說,這些有信仰的人——在各個宗派裡的人、各個教派裡的人,如果他們能嚴格地按著教規做,他們在世的時間不會有太大的錯誤,不會有太大的罪惡,經過三到七代的輪迴,差不多這些教派中能夠嚴格守住教規的這些人就可以在靈界留任。那這樣的人多不多呀?人做好事不容易,人能守住清規戒律都不容易。你說佛教裡就一個不讓你吃肉,你能不能守住?讓你成天穿著那個灰袍在佛堂裡誦經唸佛,你能不能守住?不容易守住。基督教裡有十誡、誡命,誡命、律法那些容不容易守住?不容易守住吧!就一個不罵人這事,人就守不住,忍不住就罵了,罵完之後收不回去了,怎麼辦呢?晚上認罪吧!忍不住罵人了,罵完人之後心裡還帶著恨,甚至還計算著哪天再害他一次。總之,人在這些死的教條中做人,能夠達到不犯罪、不作惡是不容易的。所以在各個教派中,能夠達到修成正果的人也不多。你以為各個教派的人這麼多,那在靈界能夠留任的人不就太多了嘛!沒有那麼多,沒有幾個能做到。關於有信仰之人的生死輪迴大概就是這樣,特殊的地方就是他們能「修成正果」,與外邦人不同的地方就在這兒。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續編)》
內容來源:誰在見證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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