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約伯的日常生活中看到約伯的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

要聊約伯本人,那就從神口中對約伯的評價「地上再没有人像他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開始説起。

我們先來了解約伯的完全正直。

這裏説的「完全正直」你們怎麽理解?是不是認為約伯很完美、很剛正?當然這是字面上的解釋與理解,要想真正地了解約伯本人,不能脱離現實生活,只在字面上、書本上、道理上是找不到任何答案的。我們先來看約伯這個人的日常生活起居是怎樣的,就是看他在生活中的正常表現是什麽,通過這些來了解約伯的生存原則與他的人生目標,也了解約伯此人的人性品質與他的追求。現在我們來看聖經中《約伯記》一章三節最後一句話:這人在東方人中就為至大。這話是説約伯的地位與身份在當時是很高的,在這裏并没有告訴給人,他在東方人中就為至大是因着他的家産之多還是因着他的「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總之,約伯的地位、身份是受人青睞的,這是聖經給出的人對約伯的第一印象:約伯是個完全人,是個「敬畏神,遠離惡事」的人;他擁有龐大的家産,也擁有尊貴的地位。對于擁有這樣生活環境與條件的一個正常的人來説,他的日常飲食、生活品質與他各方面的私人生活是絶大多數人所矚目的,所以我們必須接着讀聖經以下的經文:「他的兒子按着日子,各在自己家裏設擺筵宴,就打發人去請了他們的三個姐妹來,與他們一同吃喝。筵宴的日子過了,約伯打發人去叫他們自潔。他清早起來,按着他們衆人的數目獻燔祭。因為他説:『恐怕我兒子犯了罪,心中弃掉神。』約伯常常這樣行。」(伯1:4-5)這段經文記述了兩件事:第一件事是約伯的兒女們常常設擺筵宴,一同吃喝;第二件事是約伯常常獻燔祭,因為他常常為他的兒女們擔心,唯恐他們犯罪,心中弃掉神。這兩件事是兩類人的不同生活内容的記述,一件是約伯的兒女們這類人因着生活富足而經常宴樂,生活奢靡,他們沉醉于酒足飯飽的生活之中,享受着豐富的物質帶來的優越的生活品質。他們過着這樣的日子,所以他們不免常常犯罪,常常得罪神,但他們却并不自潔,也不為此而獻燔祭。可見,這些人的心中并没有神的地位,他們不思念神的恩典,也不害怕得罪神,更不害怕心中弃掉神。當然,有關約伯兒女們的詳情并不是我們關心的内容,我們要講的重點部分是約伯在臨到這些事的時候是如何做的,那就是在這段經文中記述的另外一件事情,這件事涉及到約伯本人的人性實質與他的日常生活。在經文中記述道約伯的兒女們筵宴的時候,約伯并不在其中,而是只有約伯的兒女們常常一同吃喝。就是説,約伯并不設擺筵宴,也不與他的兒女們一同宴樂,大吃大喝,他雖然富足,擁有各樣家産,并有許多僕婢,但他的生活并不奢華,他没有因着富足而沉迷于優越的生活環境之中,没有因着富足而貪戀肉體的享受,也没有因着富足而忘了獻燔祭,更没有因着富足而漸漸地在心中遠離神。可見,約伯此人生活檢點,他并没有因着神對他的賜福而變得貪婪、喜愛享受,講究生活品質,而且他做事謙遜,為人不張揚,在神面前小心謹慎,常常思念神的恩典、神的祝福,也時時存着敬畏神的心。在他的日常生活中,他常常清早起來為他的兒女們獻燔祭,這就是説,約伯不但自己敬畏神,也希望兒女們能與他一樣敬畏神,不做得罪神的事。就是在約伯的心裏,豐富的物資并没有占據他的内心,也没有取代神在他心裏的地位,他日常所行的不管是為他的兒女們,還是為了他自己,都與「敬畏神,遠離惡事」有關。他對耶和華神的敬畏不是只停留在嘴上,而是付諸實行,表現在日常生活的點點滴滴之中。約伯這樣的實際表現讓我們看到了約伯此人的誠實,看到了約伯喜愛正義、喜愛正面事物的實質。他常常「打發人叫他的兒女們自潔」的意思是他并不同意也不贊許他兒女們的行為,而是在心裏厭煩,在心裏定他們的罪。他認定兒女們的行為是耶和華神所不喜悦的,所以,他常常讓兒女們到耶和華神面前認罪。約伯的這一行為又讓我們看到了約伯人性的另一面,那就是他從不與那些常常犯罪、得罪神的人同行,而是遠離、躲避他們。儘管這些人是約伯的兒女,但他并没有因着與他們的血緣關係而丢掉他做人的原則,也没有因着情感而姑息他們的罪行,而是勸導他們認罪,獲得耶和華神的寬容,也警告他們不要因着貪戀享受而弃掉神。約伯對待人的原則與他敬畏神遠離惡事的原則是分不開的,他喜愛神所悦納的,恨惡神所厭煩的,喜愛心中敬畏神之人,恨惡行惡事、行得罪神之事的人,他的愛憎表現在他的日常生活之中,這就是神眼中看到的約伯的正直,當然,這也是我們要了解的關于約伯在日常生活中待人接物的真實人性的流露與活出。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

 

內容來源:誰在見證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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