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义,在大事上也不义。”(路加福音16:10)

在试炼中站住见证是靠平常实行真理打下的根基,我们如果在小事上不能实行真理满足神,在大事上能站住见证那是不可能的。

所以需我们日常生活中要凡事操练一点一滴的进入真理,不忽略神给摆设的每个环境,今天临到这样的事你实行真理了,明天临到那样的事你实行真理了,你实行真理的事越来越多,最后你发现在所有的事上都有真理可实行的时候,神的话就成为我们的实际了。这样的人才能得到神的称许,才是让神满意的人。

一本书中这样说:“每天临到人的事,有的事在人看很大,有的事在人看很小,往往人都把大事看成是很重要的事,认为是从神来的,但是在大事当中因着人的身量幼小,也因着人的素质差,人往往够不上神的心意,得不到什么启示,也得不着什么有价值的实际认识;小事人却都忽略它,让它一点一点地流失了,这样一来人就失去了很多在神面前让神检验的机会、让神考验的机会。你一直这样忽略神为你摆布的人事物、神为你摆布的环境,这将意味着什么?这就意味着你每天甚至每时都在背弃神对你的成全、神对你的引领。当神给人摆布一个环境的时候,神就在暗中观察,鉴察着你的心,鉴察着你的所思所想,看你怎么想、看你要怎么行。如果你是一个粗人,你是一个在神的道、在神的话、在真理上从来不求真的人,那你就不会留心、不会注意在为你摆设的环境中神要作成什么,神对你的要求是什么,你也不知道这些临到你的人事物与真理和神的心意有什么样的关系。⋯⋯当人推开神对人的试炼、神给人的考验的时候,当人逃避这些的时候,神对人的态度只有一个,这个态度是什么呢?那就是神从心里厌弃这样的人。这个“厌弃”有两层意思,在我这儿怎么解释它呢?“厌弃”的“厌”是指相当厌憎、恨恶的意思;“弃”是什么意思呢?在我这儿就是“放弃”的意思,“放弃”你们都知道什么意思吧?总之,“厌弃”的意思就是神在对待人做这些事的最终的反应与态度,是对人极度地厌憎、反感,从而决定放弃。这就是神对一个从来不遵行神的道、从来不敬畏神远离恶的人的最终决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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